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22年5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5月18日-5月24日高新区环保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5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人才大厦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新疆精创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玻璃钢制品建设项目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材区 | 新疆精创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 新疆润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 | 新疆洪贵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7000平方米装配式房屋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洪贵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昌吉市鑫瑞新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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