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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受理及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1-11 12:33:41 来源: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51111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的有关规定,以下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行政许可,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51111日-202511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83110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星牧天山乳业有限公司昌吉高新区年产2000吨特色乳制品加工

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内

新疆星牧天山乳业有限公司

新疆会清元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06′29.463″,北纬 44°04′23.364″。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昌吉彩贝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一栋、原料库一栋、成品库一栋、综合办公楼一栋、配电室一栋,总占地面积31249.12m2,新建三条驼奶粉生产线,包含乳粉湿法生产线一套、干法生产线两套,以及配套附属设施,湿法年生产120d(每年的5-8月),干法生产线年生产300d,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吨驼奶粉

(一)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4t/h锅炉、1t/h锅炉产生的废气合并后经1根排气筒(DA001)排放,SO2、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关于开展昌吉州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后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蒸奶浓缩冷凝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B级标准45mg/L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杂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振动筛、过筛过程中产生的块粉、废包装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不在项目区暂存。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