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6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吕养旭同志主持召开了昌吉高新区自然资源开发与规划管理领导小组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讲话精神,研究了规划方案1项、建设用地上报审批方案1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3项、榆树沟镇历史遗留征收、流转土地补偿信访问题处置方案1项,共计8项议题,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
一、建设项目规划方案1项
(一)昌吉高新区小学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该项目规划选址位于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区B-14地块,东至昌盛路,南至用地边界,西至用地边界,北临科技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47596.5平方米(71.39亩)。
会议原则同意昌吉高新区小学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二、建设用地上报审批方案1项
(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园区规划2023年第五批建设用地上报审批方案。该批次涉及1宗地,1个项目,属疫情防控建设项目补办用地手续,拟用地单位昌吉城投安康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宗地位于昌吉市榆树沟镇曙光村。申请用地面积5.8086公顷(87.129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会议原则同意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园区规划2023年第五批建设用地上报审批方案,按程序上报州自然资源局审核通过后转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2项
(一)昌吉高新区2023-013号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编号2023-013,位于D-8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37724.42平方米(合56.59亩),出让年限为50年。
会议原则同意土地挂牌出让价9.75万元/亩,总地价551.7196万元,竞买保证金按50%收取,为276万元,土地出让价款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完毕,严格执行土地挂牌程序,公开挂牌出让。
(二)昌吉高新区2023-014号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编号2023-014,位于N-16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170194.61平方米(合255.29亩),出让年限为50年。
会议原则同意土地挂牌出让价8.75万元/亩,总地价2233.8043万元,竞买保证金按50%收取,土地出让价款自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支付完毕,严格执行土地挂牌程序,公开挂牌出让。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3项
(一)昌吉高新区国家级航空飞行营地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方案。昌吉高新区国家级航空飞行营地项目位于高新区榆树沟镇榆树沟村,宗地面积为215134.84平方米(合322.7亩)。用途用途为机场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会议原则同意以划拨方式为新疆华翔九天航空飞行营地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用地手续。
(二)昌吉高新区小学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方案。昌吉高新区小学建设项目位于高新区B-13地块,宗地面积为47596.5平方米(合71.39亩)。用途为教育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会议原则同意以划拨方式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理用地手续。
(三)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方案。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用地,涉及昌吉高新区辖区内用地面积343392平方米(515.088亩),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会议原则同意以划拨方式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用地手续,完善连霍高速(G30)新疆境内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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