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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7-04 21:37:49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经高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高新区国土局(即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委托方的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择优确定成交单位。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JGXJSCYKFQ-ZFCG-2018-0116

2、采购内容:编制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区域、省级区域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文本,完成评价评审公示,获得国家相关行业部门审批。

3、工期要求:自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预算资金:185000元(壹拾捌万伍仟元整)。

三、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原件开标及报名时查验)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单位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土地评估B级及以上资质。

3、响应人须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提供的成果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响应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响应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4、近三年内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良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单位请在http://www.cjgjgxq.cn/zfcg/27226.htm下载附件《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无误并盖章,以此作为报名依据。领取采购文件时按照《投标报名登记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及报名时查验)

    2、请投标单位做好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报名时提交。具体内容请在http://www.cjgjgxq.cn/zfcg/27226.htm下载附件;

    3、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7月4日至7月11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00(北京时间)在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大厦(503采购中心)领取采购文件(携带U盘);节假日除外。

4、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2日北京时间11:00;

5、开标地点: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原高新区管委会二楼招标交易大厅)。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成交原则: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质量、服务、交货期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有能力履行合同,并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成交。

 七、付款方式:

编制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区域、省级区域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文本,完成评价评审公示,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后一次性付款。

 八、公告发布媒介: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jgjgxq.cn/);

 九、其他有关事项在中标单位确定后签订合同时明确。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                 赵啸添09942260153  

    高新区昌吉高新区国土局      王耀华13779852650

 十二、单位地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大厦。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二〇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