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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 2018-07-10 21:36:57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三项制度和整改资料台账规范的通知》(新环督察办【2018】)14号)的要求,秉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高新区已完成第八项问题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

取缔地条钢工作落实不力,直至2017年6月才对24家地条钢企业实施关停。

二、整改措施

1.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成立园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高新区严防“地条钢”企业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摸排园区企业。

2.强化问责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将打击取缔“地条钢”和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纳入园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责任单位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3.加强涉钢企业监管。建立涉钢企业(包括铸造、金属制品制造企业)生产工艺、装备台账,高新区严防“地条钢"企业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坚决杜绝“地条钢”企业进入园区。

二、责任单位

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三、整改情况

经摸排,高新区无“地条钢”加工企业,也未发现以钢铁和金属加工名义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四、验收结论

根据整改要求,该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符合验收销号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7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昌吉高新区环保局或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831109),公示期7天。

公示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投诉电话:0994-2260130(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昌吉高新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