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九、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4年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本级)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额拨款的一级法人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工作,收取卫生费。负责辖区园林绿化工作,做好重点区域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自来水和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给排水管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收取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负责项目落地及开工场地平整工作。负责辖区道路占用、挖掘和广告牌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做好辖区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运营协调工作,确保服务到位。负责辖区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市公安、运管部门做好辖区内道路交通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市政、高空、环卫行业运营、作业市场的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 4个处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市政公用管理科、园林绿化所、市容环卫所。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 20人,其中:在职18人,增加0人;退休2人,增加0人;离休0人,增加0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功能分类 | 预算数 |
一、本年收入 | 4916.11 |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4916.11 | 202 外交支出 | |
其中:一般财力 | 4916.11 | 203 国防支出 | |
上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转移支付 | 204 公共安全支出 | 715.22 | |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205 教育支出 | ||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 206 科学技术支出 | ||
上级政府性基金安排转移支付 |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1 | |
其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20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转移支付 | 210卫生健康支出 | 5.94 | |
4.财政专户核拨 | 211 节能环保支出 | ||
5.单位资金 | 212 城乡社区支出 | 4169.31 | |
其中:事业收入 | 213 农林水支出 | ||
上级补助收入 | 214 交通运输支出 |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其他收入 | 217 金融支出 | ||
二、上年结转结余 |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1.财政拨款结转 | 2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221 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2.非财政拨款结余 |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其中:财政专户核拨 | 227 预备费 | ||
单位资金 | 229 其他支出 | ||
230转移性支出 | |||
231 债务还本支出 | |||
232 债务付息支出 | |||
23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4916.11 | 支 出 总 计 | 4916.11 |
表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总 计 | 财 政 拨 款 ( 补 助 ) | 财政专户(教育收费) | 单位资金 | 财政拨款结转 | 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 ||||||||
类 | 款 | 项 | 财政拨款(补助)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上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上级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转移支付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715.22 | 715.22 | 715.22 | |||||||||||
204 | 02 | 公安 | 715.22 | 715.22 | 715.22 | ||||||||||
204 | 02 | 01 | 行政运行 | 715.22 | 715.22 | 715.2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1 | 16.91 | 16.91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6.91 | 16.91 | 16.91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35 | 11.35 | 11.35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56 | 5.56 | 5.5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94 | 5.94 | 5.94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94 | 5.94 | 5.94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08 | 5.08 | 5.08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35 | 0.35 | 0.35 | |||||||||
210 | 11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51 | 0.51 | 0.51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169.31 | 4169.31 | 4169.31 | |||||||||||
212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2755.31 | 4169.31 | 4169.31 | ||||||||||
212 | 01 | 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督 | 4169.31 | 4169.31 | 4169.3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8.73 | 8.73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73 | 8.73 | 8.7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8.73 | 8.73 | 8.73 | |||||||||
合 计 | 4916.11 | 4916.11 | 4916.11 |
表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科 目 | 支出预算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715.22 | 715.22 | |||
204 | 02 | 公安 | 715.22 | 715.22 | ||
204 | 02 | 01 | 行政运行 | 715.22 | 715.2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1 | 16.91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6.91 | 16.91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35 | 11.35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56 | 5.5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94 | 5.94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94 | 5.94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08 | 5.08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35 | 0.35 | |
210 | 11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51 | 0.51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169.31 | 2755.31 | 1414.00 | ||
212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4169.31 | 2755.31 | 1414.00 | |
212 | 01 | 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督 | 4169.31 | 2755.31 | 1414.00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8.73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73 | 8.7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8.73 | 8.73 | |
合 计 | 4916.11 | 3502.11 | 1414.00 |
表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支出 | |||||
项 目 | 合 计 | 功 能 分 类 | 合 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4916.11 |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一般公共预算 | 4916.11 | 202 外交支出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203 国防支出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204 公共安全支出 | 715.22 | 715.22 | |||
205 教育支出 | ||||||
206 科学技术支出 | ||||||
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1 | 16.91 | ||||
20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
210卫生健康支出 | 5.94 | 5.94 | ||||
211 节能环保支出 | ||||||
212 城乡社区支出 | 4169.31 | 4169.31 | ||||
213 农林水支出 | ||||||
214 交通运输支出 | ||||||
215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217 金融支出 | ||||||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22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
221 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8.73 | ||||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227 预备费 | ||||||
229 其他支出 | ||||||
230转移性支出 | ||||||
231 债务还本支出 | ||||||
232 债务付息支出 | ||||||
23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
收 入 总 计 | 4916.11 | 支 出 总 计 | 4916.11 | 4916.11 |
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 |||||||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715.22 | 715.22 | ||||
204 | 02 | 公安 | 715.22 | 715.22 | |||
204 | 02 | 01 | 行政运行 | 715.22 | 715.2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91 | 16.91 | ||||
208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6.91 | 16.91 | |||
208 | 05 | 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1.35 | 11.35 | ||
208 | 05 | 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5.56 | 5.56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94 | 5.94 | ||||
210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94 | 5.94 | |||
210 | 11 | 02 | 事业单位医疗 | 5.08 | 5.08 | ||
210 | 11 | 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0.35 | 0.35 | ||
210 | 11 | 99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0.51 | 0.51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4169.31 | 2755.31 | 1414..00 | |||
212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4169.31 | 2755.31 | 1414..00 | ||
212 | 01 | 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督 | 4169.31 | 2755.31 | 1414..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73 | 8.73 | ||||
221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73 | 8.73 | |||
221 | 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8.73 | 8.73 | ||
合 计 | 4916.11 | 3502.11 | 1414..00 |
表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 |||||||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 合 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类 | 款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942.36 | 942.36 | ||||
301 | 01 | 基本工资 | 29.58 | 29.58 | |||
301 | 02 | 津贴补贴 | 6.19 | 6.19 | |||
301 | 03 | 奖金 | 15.92 | 15.92 | |||
301 | 07 | 绩效工资 | 21.70 | 21.70 | |||
301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1.35 | 11.35 | |||
301 | 09 | 职业年金缴费 | 5.56 | 5.56 | |||
301 | 10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08 | 5.08 | |||
301 | 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35 | 0.35 | |||
301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51 | 0.51 | |||
301 | 13 | 住房公积金 | 8.73 | 8.73 | |||
301 | 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37.39 | 837.39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58.13 | 2558.13 | ||||
302 | 01 | 办公费 | 5.05 | 5.05 | |||
302 | 06 | 电费 | 350.00 | 350.00 | |||
302 | 07 | 邮电费 | 4.62 | 4.62 | |||
302 | 08 | 取暖费 | 80.00 | 80.00 | |||
302 | 09 | 物业管理费 | 60.00 | 60.00 | |||
302 | 13 | 维修(护)费 | 200.00 | 200.00 | |||
302 | 17 | 公务接待费 | 0.94 | 0.94 | |||
302 | 18 | 专用材料费 | 206.4 | 206.4 | |||
302 | 26 | 劳务费 | 1081.95 | 1081.95 | |||
302 | 28 | 工会经费 | 15.62 | 15.62 | |||
302 | 29 | 福利费 | 1.18 | 1.18 | |||
302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85 | 2.85 | |||
302 | 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00.00 | 200.00 | |||
302 | 99 |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 349.52 | 349.52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2 | 1.62 | ||||
303 | 02 | 退休费 | 1.26 | 1.26 | |||
303 | 07 | 医疗费补助 | 0.14 | 0.14 | |||
303 | 09 | 奖励金 | 0.22 | 0.22 | |||
合 计 | 3502.11 | 943.98 | 2558.13 |
表7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 | |||||||||||||||||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编 码 | 科目 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支出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资本性支出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对企业补助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其他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414.00 | 350.00 | 1064.00 | |||||||||||||
212 | 01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414.00 | 350.00 | 1064.00 | ||||||||||||
212 | 01 | 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督 |
春秋季义务植树苗木费 |
350.00 |
350.00 | |||||||||||
212 | 01 | 07 | 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督 |
污水处理补贴 |
1064.00 |
1064.00 | |||||||||||
合 计 | 1414.00 |
350.00 | 1064.00 |
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科 目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 计 |
备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资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表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科 目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
合 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合 计 |
备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表10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内容 | 合计 | 资金来源 |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合计 | 3.79 | 3.79 | ||
因公出国(境)费 | ||||
公务接待费 | 0.94 | 0.94 |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
2.85 |
2.85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2.85 | 2.85 |
表11
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明细表
项目 | 总计 | 财政拨款 | 非财政拨款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备注: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故上年结转结余情况明细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4916.1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等。
支出预算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收入预算4916.1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4916.11万元,占100.00%,比上年预算减少574.96万元,下降10.47%,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完成消防系统、墙面装饰维修等,2024年以上项目不进行维修;减少车辆购置预算资金;一部分污水处理补贴从预留政府性基金污水处理费中安排。
上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未安排。
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上级政府性基金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未安排。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
上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未安排。
三、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 4916.1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502.11万元,占71.24%,比上年预算减少536.96万元,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完成消防系统、墙面装饰维修等,2024年以上项目不进行维修;减少车辆购置预算资金;
项目支出1414.00万元,占28.76%,比上年预算减少38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一部分污水处理补贴从预留政府性基金污水处理费中安排。
四、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16.1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6.11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15.22万元,主要用于高新区派出所编外辅警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社保;卫生健康支出5.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医保;城乡社区支出4169.3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中心公共基础设施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
五、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合计491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1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36.96万元,下降13.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完成消防系统、墙面装饰维修等,2024年以上项目不进行维修;减少车辆购置预算资金。
项目支出141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8万元,下降2.62%,主要原因是一部分污水处理补贴从预留政府性基金污水处理费中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715.22万元,占14.5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91万元,占0.34%;
3.卫生健康支出(类)5.94万元,占0.12%;
4.城乡社区支出(类)4169.31万元,占84.81%;
5.住房保障支出(类)8.73万元,占0.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15.2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80万元,减少3.87%,主要原因是:派出所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57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预算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8万元,增长5.3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提高,预算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0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长2.42%,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预算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0.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提高,预算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1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失业、工伤缴费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场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2024年预算数为4169.3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47.57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已完成消防系统、墙面装饰维修等,2024年以上项目不进行维修;减少车辆购置预算资金;一部分污水处理补贴从预留政府性基金污水处理费中安排;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1万元,增长4.93%,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纳基数提高,预算增加。
六、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02.1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94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2558.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春秋季义务植树苗木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2024年党工委财经委员会
预算安排规模:350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昌吉高新区市政中心
资金分配情况:完成2024年春秋季义务植树,支付春秋季义务植树苗木费350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补贴
设立的政策依据:2024年党工委财经委员会
预算安排规模:1064万元
项目承担单位:昌吉高新区市政中心
资金分配情况:用于园区污水处理,保障园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共计1064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八、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资金,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九、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预算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数为3.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5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减少0.05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十一、关于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情况说明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无上年结转结余预算的支出,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情况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2024年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8.1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09.51万元,下降16.6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电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预算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1581.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13.76万元。
2024年,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81.03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112.93平方米,价值34.60万元。
2.车辆37辆,价值154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7.98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36辆,价值1525.58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361.48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9253.26万元。
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整体预算绩效目标1个,涉及金额4916.11万元;当年财政拨款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1414.00万元;当年非财政拨款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 | |||||
部门(单位)名称(盖章) |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
部门(单位)联系人 | 陈宗华 | 联系电话: | 15699303888 | ||
| 目标1:保障部门人员70余人工资福利发放,使业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目标2:保障园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维修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清扫清运等;目标3:满足园区群众休憩生活的需要,促进园区绿化美化的发展。改善裸露土地治理,提升园区景观效果;目标4:实现园区污水处理质量符合一级A排放标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 ||||
年度预算(万元) | 资金来源 | 资金总额(万元) | |||
财政资金(万元) | 上级安排 | ||||
本级安排 | 4916.11万元 | ||||
其他资金(万元) | 其他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设定依据 | 分值权重 |
运行成本 | |||||
管理效率 | |||||
履职效能 | 数量指标 | 植树面积 | ≥ 400亩 | 2024年预算安排 | 22 |
植树数量 | ≥ 8000棵 | 2024年预算安排 | 22 | ||
签订污水处理协议 | ≥1个 | 2024年预算安排 | 23 | ||
日均污水处理量 | ≥1.6万m³ | 2024年预算安排 | 23 | ||
社会效益 |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
项目名称 | 春秋季义务植苗木费 | 项目负责人 | 韩勇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总额: | 3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350万元 | 其他资金: | |||
项目总体目标 | 本项目拟投入350万元用于高新区2024年的春秋季义务植树,主要内容为:2024年昌吉高新区春秋季植树活动,养护期计划2024年3月开始,于2024年12月前完成,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满足园区群众休憩生活的需要,促进园区绿化美化的发展。改善裸露土地治理,提升园区景观效果,使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5%。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设置依据 | 上年完成值 | 指标分值权重 | 指标赋分规则 | 佐证资料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植树面积 | ≥ 400亩 | 计划标准 | — | 1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植树数量 | ≥ 8000棵 | 计划标准 | — | 1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质量指标 | 苗木验收合格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 1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时效指标 | 春秋季植树活动按时完工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 1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苗木价值总成本 | ≤180万元 | 计划标准 | — | 6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绿化管网建设总成本 | ≤100万元 | 计划标准 | — | 6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租赁机械总成本 | ≤40万元 | 计划标准 | — | 5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立体景观造型总成本 | ≤30万元 | 计划标准 | — | 3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裸露土地面积 | ≥400亩 | 其他标准 | — | 2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 其他标准 | — | 10 | 满意度赋分 | 工作资料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4年) | ||||||||
预算单位 | 昌吉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
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补贴 | 项目负责人 | 李树国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预算总额: | 1064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4万元 | 其他资金: | |||
项目总体目标 | 本项目拟投入1064万元,用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实现园区污水处理质量符合一级A排放标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使企业及居民污水处理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设置依据 | 上年完成值 | 指标分值权重 | 指标赋分规则 | 佐证资料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签订污水处理协议 | ≥1个 | 计划标准 | — | 1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日均污水处理量 | ≥1.6万m³ | 计划标准 | — | 1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质量指标 | 污水处理质量标准 | 一级A | 计划标准 | — | 1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率 | =100% | 计划标准 | — | 1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污水处理单价 | =2元/m³ | 计划标准 | — | 20 | 按照完成比例赋分 | 工作资料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园区污水处理达标率 | =100% | 其他标准 | — | 20 | 按评判等级赋分 | 工作资料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企业及居民污水处理满意度 | ≥95% | 其他标准 | — | 10 | 满意度赋分 | 工作资料 |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81.03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昌吉高新区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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