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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23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3-06 18:32:52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6日-20233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83110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金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87°740.559N44°418.340厂址东侧为金昌农科技、北侧为道路,西侧为中亚农机机电物流创业园、南侧为道路

(一)运营期本项目地面冲洗废经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入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二)运营期1#拆解车间、2#拆解车间、3#拆解车间废油液抽取废气采用负压集气罩收集+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挥发废气采用负压集气罩收集+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设置抽排风系统,保持车间通风。拆解车间拆解、切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拆解车间拆解、切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在密闭车间自然沉降。

运营期噪声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废油液、废铅酸蓄电池及电解液、废液化气罐、废机油滤清器、尾气净化装置、废电容器、废制动衬片、电路板及电子元器件、废制冷剂、含油污泥及分离废油、废电气开关、废油箱、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同时分类配备危险品储存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公司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①可回收利用固废(产品):发动机、保险杠、变速器、前后桥、方向盘、散热器、车门、轮胎及其他橡胶制品、塑料(仪表盘)、车身、消声器、悬架、废电线电缆、螺丝、轴承、座椅、玻璃、安全带、内饰、废安全气囊(引爆后)、锂电池(动力蓄电池)、车架、前后叉等,出售给相关物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利用。②不可回收利用固废:不可利用材料(碎玻璃、碎塑料、碎橡胶等)委托当地收集汽车拆解不可利用材料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以及含油手套以及除尘器回收灰等,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箱收集后,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