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寅辰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寅辰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m3自保温砌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0号,租赁新疆博润中泽圣亚创投孵化基地院内已建成厂房,项目区东侧为吉祥路,南侧为开拓大道,西侧为园区无名道路,北侧为兴业大道。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87°2′17.635″,北纬44°5′34.34″。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该项目设置一条自保温砌块生产线,通过搅拌、浇筑、养护、切割等工序,建成后可达到年产25万立方米自保温砌块的规模。该项目冬季使用电采暖。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风积沙和晶种等原辅料在车间内封闭袋装储存;矿渣微粉采用筒仓储存搅拌,原料入仓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收尘;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风机负压吸入除尘器箱体内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120mg/m3,无组织1.0mg/m3)。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其中,一般固废为废坯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外售,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统一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五)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312t/a,颗粒物倍量替代量为:0.624t/a。颗粒物从昌吉市远疆金冠食品有限公司拆除4台20t/h燃煤锅炉中落实。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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