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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昌吉 高新区危废收集贮存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11-29 11:31:53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疆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昌吉高新区危废收集贮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材片区租赁昌吉先导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8′2.24″,北纬44°5′19.4″。厂房东侧为科韵路,南侧为新疆朝阳电缆有限公司,西侧为新疆昌吉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侧为新疆鑫润达建材有限公司。项目占地面积600m2,设置废铅蓄电池及废矿物油收集区,其中废铅蓄电池设置货架及耐酸耐腐蚀专用贮存容器,废矿物油区设置3个废矿物油储罐,并配套建设储罐围堰、截流、导流槽、应急池等,达到年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10000吨,废矿物油7000吨规模,本项目只对机动车维修产生废矿物油及废铅蓄电池进行收集贮存,不涉及拆解和后续加工。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不设办公生活区,员工入厕依托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运营期采用双层卧式固定油罐贮存废矿物油,非甲烷总烃主要在贮存、转运过程中“大呼吸”、“小呼吸”产生,经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的废气通过管道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 中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废铅蓄电池破碎及泄漏,产生的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浓度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毡布、废活性炭、UV灯管均为危险废物,设置标准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转运危废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

(五)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304t/a,实行倍量替代VOCS:0.608t/a,削减量均从新疆旭昇防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光氧催化+过滤吸附沥青烟气环保设施改造项目中落实,原有VOCS指标为25.9664t,减去本次削减量后,VOCS剩余25.3584t

(六)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标准限值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到防风、防雨、地面重点防渗,设置截流及裙角,配套泄漏物质的截流、导流、应急收集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高新区环保局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211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