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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变电工新疆电缆有限公司智能电缆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09-02 13:07:32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特变电工新疆电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特变电工新疆电缆有限公司智能电缆产业园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一路和创业大道交汇处(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E87°4′45.107″,N44°5′28.859″)。项目北侧为科技大道,南侧为创业大道,西侧为空地东侧为经一路。总投资588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6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7%。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生产建筑用电线502167km,生产各型号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中低压电缆25331km的规模。项目冬季采取集中供暖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运营期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昌吉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挤出、挤护套、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吸附浓缩+催化燃烧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设置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气净化设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标准。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运营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其中,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铜带、废钢带、废无纺布等),挤出护套过程中产生的废护套,检验工序产的不合格产品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油墨桶收集后暂存于标准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三、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219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