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0月29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000吨特殊营养植物油深加工建设项目 | 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一家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中科帝俊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本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区西侧为新疆昌粮汇通农业有限公司;北侧为新疆金鑫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侧为厂区规划空地;东侧为厂区耕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44°05′20″,E87°05′10″。占地面积20000m2,项目总投资1999.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 (一)运营期脱胶脱酸工序废水经自建的日处理量为10m3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园区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油菜籽清选产生的粉尘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及浓度(120mg/m3)要求,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运营期本项目采用全密闭生产设备,各工艺设备之间均通过密闭管道连接;脱臭脱酸在高温、高真空条件下进行,异味物质和游离脂肪酸绝大部分均被捕集塔捕集,进入脂肪酸储罐中而被去除,仅有极少量的异味逸散。逸出设备的少量恶臭气体经车间内设置的4个排风扇排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和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60%的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商收购;过滤杂质、皂角、废白土、废脂肪酸、蜡/脂、油饼分类储存,出售给油脂回收企业;生活垃圾、油菜籽清选杂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体废物:废导热油、化验室废液设置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2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高压燃气管线项目 | 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市清泽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输气管线全线长度为14km,起点为高新区拟建配气站,地理坐标为87° 1'9.00"E,44° 7'19.00"N;终点为昌吉高新区建材区建设路,地理坐标为87° 8'26.54"E,44° 6'11.00"N。本输气管道起点接昌吉高新区拟建配气站(与高新区明德燃气门站毗邻),出站后沿经七路西侧埋地敷设至腾飞大道,随后沿希望大道北侧油田公司输气管廊带向东、向北敷设至201省道,过省道后沿201省道的北侧向东敷设至高新区已建压力回流管,然后沿压力回流管南侧向东敷设至建材区,线路整体由西北向东南敷设。本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万元。 | (一)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减压站设备检修时产生的清洗污水及少量天然气凝结水,通过过滤分离器和汇管上设排污阀,排出的凝结水经排污管道排入排污池自然蒸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在设备检修、超压排放时会排放少量天然气,产生的放散废气输送至高度为10m放散管后排入大气。本项目在减压系统后管路设置压力测感灵敏度高、泄放能力大的先导式安全阀,为管道提供超压保护。减压站进站、出站设有切断阀,当站场发生事故或进行检修时,可关闭进出站紧急截断阀,保证站场的安全。 (三)运营期减压装置产生的噪声为连续稳态噪声,经计算,减压站正常运营时,噪声源与受声点相距10m即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检修或事故时,放空噪声在距离生源200m处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距离本项目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加之放空噪声为间歇式噪声,放空次数少,持续时间短,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行期间劳动动员均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已有技术管理人员中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3 | 新疆泰合兴源建材有限公司装配式建筑生产线建设项目 | 新疆昌吉州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泰合兴源建材有限公司 |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区东侧昌祥大道,隔路为空地;南侧和源路,隔路为利通塑业;西侧为空地(华通拟建场地),北侧为空地(汇通拟建场地)。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44°4′29.64″,E87°8′43.8″。占地面积20000m2,项目总投资5313.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 | (一)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园区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厂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混料搅拌机在车间内独立密闭,产生的粉尘经搅拌主机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预制构件生产车间产品表面处理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备1套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顶部呼吸孔配备的布袋除尘设备处理;砂石料全部储存于全封闭的仓库中,并配备喷淋洒水装置抑制粉尘的产生。粉尘排放浓度均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规定的2mg/m3标准值。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固废包括混凝土凝块、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生活垃圾。混凝土凝块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上一篇: 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
下一篇: 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