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7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8年7月4日高新区环保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31日-2018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260245(兼传真)
通讯地址:人才大厦508办公室,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郑州速达煤炭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煤炭设备维修与维护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郑州速达煤炭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郑州速达煤炭机械服务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上一篇: 昌吉高新区关于开展...
下一篇: 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