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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军辉盛达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系列节能环保建筑板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5-25 18:30:07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高环发〔2018〕44


新疆军辉盛达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军辉盛达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系列节能环保建筑板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高新区D-4地块,项目区东侧为锐通木业公司,西侧为丰林万家木业有限公司,北侧和南侧为空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733″,东经87°0148.58项目总占地面积25860.69,总建筑面积11915.84㎡。建设生产车间3栋,办公楼1栋,研发楼1栋,以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AEPS聚合聚苯板10万立方米;年产HS-EPS外墙保温电脑模块2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2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项目生产和生活用热使用电或者集中供热蒸汽。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聚苯乙烯发泡工段上方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规定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6)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18年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