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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百斯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5-15 17:35:46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高环发〔2018〕31


新疆百斯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百斯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区东侧为五岳砖厂,南侧现状空地,空地以南为禹克建材项目区,西侧隔锦绣路为凯博沥青拌合站北侧为空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8′15.03″,北纬44°5′32.45″。本项目用地总面积为13345.83m2(约20亩)总建筑面积10534.27m2主要建筑内容包括办公及生活用房、厂房,建成后年产JS-EPS灌浆料2万吨、JS-3混凝土早强剂1万吨、JS-UEA混凝土膨胀剂1万吨。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区施工围挡工作;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食堂油烟。进料出料口、输接料口过程均全封闭,粉尘采用负压式布袋除尘器处理,确保有组织排放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规定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的要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垫等辅助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袋生活垃圾和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负压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2018年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