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登录
当前页面: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保建设
关于昌吉州圣新合工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保温砂浆、速凝剂、压浆料、外加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5-15 19:17:45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高环发〔2018〕36


昌吉州圣新合工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昌吉州圣新合工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用保温砂浆、速凝剂、压浆料、外加剂复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高新区西北侧C-1号地块东侧紧邻昌吉市润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西至多斯巴亿,南侧为空地,北侧20米为规划道路。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0220.48″,北纬44°0723.10″。项目总用地面积30239.74㎡,总建筑面积15431.68㎡建设生产车间5间,以及办公及职工宿舍等,建成后产15000吨建筑用保温砂浆、速凝剂、压浆料;复配20000吨混凝土外加剂(羟基高性能减水剂)。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1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运营期产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餐饮油烟废气。项目粉料均使用筒仓储存,其他原料储存于封闭库房,建设全封闭搅拌机楼,各产尘环节配套集气及布袋除尘器,粉尘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混合、搅拌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材料、厂区员工生活垃圾。粉尘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弃包装材料,部分厂家回收部分外售,其中母液储罐为危废,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并标识各类排污口。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