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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天山面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2万吨、钢板仓3万吨及5万吨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4-19 16:41:03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高环发〔2018〕30


新疆天山面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天山面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房仓2万吨、钢板仓3万吨及5万吨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区东侧和西侧为道路,南侧为面粉加工项目成品库,北侧为开拓大道。项目中心地理坐标N44°03′53″,E87°07′30″,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总建筑面积14614㎡,主要建设粮油仓储及物流设施,一期建设钢板立筒库21个,小麦平房仓2个,配套辅助设施;二期建设粮食物流仓库4个,项目建成后储量仓容10万吨,项目总投资7267.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熏蒸气体。项目初清磁选等产尘工段均全封闭操作,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粮库采用环流熏蒸方式,使用PH3和CO2混合气体熏蒸,熏蒸后使用轴流风机强化仓库通风。

(三)运营期无废水产生。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输送机、清筛机等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杂质、麦麸壳、检验固废、不合格粮食、熏蒸残渣和生活垃圾。麦麸壳、检验固废和不合格粮食可收集后外售饲料公司,杂质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熏蒸残渣为危废,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18年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