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高环发〔2017〕56号
昌吉华圣源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昌吉华圣源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政·尚品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侧为葡萄种植园;西侧为昌吉市远疆金冠食品有限公司;南侧为农田;北侧为123县道及农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98100㎡,总建筑面积61502㎡。其中,葡萄酒产业区总占地面积24666.67㎡,包括发酵车间1栋、酒窖1栋、管理用房2栋、红酒会所1栋、职工宿舍1栋;旅游产业区总占地面积26666.67㎡,包括餐饮接待中心1栋、会所1栋、水渠鱼塘3000㎡、景观绿化6000㎡;养老产业区总占地面积146766.67㎡,包括集度假、疗养、养老于一体的家庭旅馆217户。项目总投资3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3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运营期使用电采暖或者建设燃气锅炉采暖。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排放浓度限值,烟囱高度不低于8m。家庭式旅馆和集中餐饮场所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规定的排放浓度低于2.0mg/m3要求,油烟净化系统设置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相关要求;设置一个封闭式防渗垃圾房,垃圾日产日清,减少恶臭影响。
(三)运营期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运营期噪声来源主要为交通噪声、油烟风机和空调机组设备噪声。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油烟风机和空调机组合理布局,设备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娱乐场所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项目区域内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接受环保局对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及安装情况的随机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向高新区环保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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