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高环发〔2017〕57号
新疆金美汇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金美汇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交通安全及安防监控设施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昌吉高新区,项目区东侧为新疆永成农业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创业大道;西侧为空地,空地以西为经五路;北侧为空地,空地以北为科技大道。项目总占地面积16260 m2,建设3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配套门卫室等其他辅助设施,建成后年产生产道路隔离栏40000t/a,道路标识标牌30000m2,道路信号灯10000套,照明灯10000套。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项目冬季采暖使用园区集中供热。运营期不进行喷漆,镀锌工艺外协加工。切割、打磨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喷塑在封闭喷塑间进行,粉尘经负压回收系统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焊接在车间内进行,焊接机配备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器,确保焊接烟气达到《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中浓度限值要求。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排放可用于厂区绿化;车间地面清洗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与生活污水混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切割边角料、废金属屑作为废品出售,布袋除尘器粉尘、贴膜废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废机油、废抹布为危险废物,由生产设备厂家统一回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高新区备案,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并标识各类排污口。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接受环保局对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及安装情况的随机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向高新区环保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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