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娃哈哈乳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昌吉娃哈哈乳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娃哈哈乳业有限公司厂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04′52.227″,北纬44°05′57.806″。项目北侧为酸库,南侧为厂区道路,东侧为垃圾房,西侧为碱库。该项目拟建设1座建筑面积为18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贮存库)。总投资为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根据新疆首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
三、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废机油暂存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加强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废酸存储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和硫酸雾,加强通风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通过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含油的劳保用品、废棉纱、废油毡属于危险废物,应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贮存库),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无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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