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21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5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人才大厦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新疆贝特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产 5000 吨聚氨酯密封胶项目 | 新疆贝特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内 | 新疆贝特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新能源(集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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