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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撤销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10 10:49:29 来源:昌吉高新区安监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由于工艺性质发生变化,按照管辖权限,由自治区对涉及该企业重点工艺装置进行了审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申请撤销昌吉高新区安监局2024年6月20日颁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危险化学品经安全生产许可证撤销企业名单

序号

县市(园区)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许可范围

证书编号

备注

1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一路120号8丘2幢

四氢呋喃(10000吨/年)

(新昌高)WH安许证字[2024]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