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8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260245(兼传真)
通讯地址:高新区人才大厦508办公室,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中圣伟业管业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聚乙烯保温外护管生产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新疆中圣伟业管业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荟路16号,租用 “新疆光能热力有限公司”院内的1号厂房。项目区东侧为旭昇防水;南侧为大华龙管业;西侧为天佳利美;北侧为科荟路。拟承租面积合计1567m2,其中生产厂房1400m2,办公及职工生活区167m2。年产1500吨聚乙烯保温外护管。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一)项目冬季不生产。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聚乙烯颗粒在加热、发泡、挤压、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 有机废气配套集气罩收集后使用UV光解净化器处理,有机废气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二)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化粪池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不外排。 (三)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和生活垃圾。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五)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
2 | 昌吉市东创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万方聚苯乙烯苯板生产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昌吉市东创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 新疆净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祥大道35号,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昌吉市汇森达牧业有限公司;北侧为昌吉市鼎兴牧业有限公司;西侧为新疆振雄彩钢厂。项目总占地面积3333.5m2。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3万方聚苯乙烯苯板。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一)项目冬季不生产。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聚苯乙烯颗粒在预发、成型、干燥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有机废气配套集气罩收集后使用UV光解净化器处理,有机废气排放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废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二)食堂废水经隔油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化粪池用于厂区绿化,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不外排。 (三)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和生活垃圾。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五)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
3 | 昌吉市万成食品厂年产2000吨食品、饮料生产加工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昌吉市万成食品厂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项目区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与经一路交汇处,租用昌吉国家高新区“昌吉海川食品有限公司”院内已建成的工业厂房及生活办公设施,项目区北面为娃哈哈产业园,西面为规划用地,东面为金鑫产业园,南面为新疆新化能西源电器有限公司。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5'39.00",东经87°05'02.59"。本项目拟承租面积合计2000m2,分别是生产车间1*1800m2、办公区域80m2、职工宿舍120m2。建设规模:计划建设年产500吨糖果、1000吨果味饮料和500吨膨化食品生产线。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项目生产和生活用热使用电或者集中供热蒸汽。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食堂油烟,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生产废水包括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弃水、生产车间、容器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糖果生产线冷却用水以及未预见用水,生产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规定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规定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6)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纸、废包装袋及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纸、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厂。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
4 | 昌吉市威尔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节能保温材料生产线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昌吉市威尔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业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该厂房北面为空地,南面为考利特公司厂房,西南面为办公宿舍楼,东面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5'42.85",东经87°03'46.75"。项目厂房总占地面积3500 m2,生活设施依托厂区原有已建工程。项目建设一条年产50万平方米喷涂单板生产线,一条20万平方米改性苯板生产线,一条30万平方米VRD复合板生产线,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 (一)加强设备安装期间环境管理工作。车载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防止噪声扰民,产生的垃圾妥善处理。 (二)项目生产和生活使用园区集中供热蒸汽。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及粉尘,在复合工段设置集气罩,烘房设置排气扇,经由同一个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吹扫工段设置布袋收尘器收集;确保排放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无工艺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规定,经排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包装袋、原料桶、废活性炭、吹扫粉尘。生活垃圾和吹扫粉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包装袋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原料桶由厂家统一回收,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上一篇: 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
下一篇: 关于征集影响营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