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受新疆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10000吨/年锂离子电池用高档电解铜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对10000吨/年锂离子电池用高档电解铜箔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10000吨/年锂离子电池用高档电解铜箔项目
2、建设单位:新疆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100000万元
5、工程地点:新疆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02'17.01"、北纬44°06'33.61"。
6、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0000吨6-12微米高性能超薄锂电池用高档电解铜箔的生产能力,其中6微米铜箔2000吨,8-12微米常规双面光铜箔6000吨,多孔铜箔2000吨。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
本项目劳动定员300人,包括管理及销售人员70人、技术及生产人员230人。其中约180人在厂内食宿。
车间实行三班运转制,管理干部、技术管理人员、后勤、维修、安全消防等部门实行白班制,保卫和生产相关部门设夜间值班。
年工作天数:330天。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扬尘污染。清洗机械、装置和车辆产生的施工废水可能对水环境产生影响。运输及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施工过程产生的拆除废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车间溶铜、电沉积工序产生酸雾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碱液喷淋塔对对溶铜罐产生的硫酸雾处理效率不低于95%,对生箔机电沉积产生的硫酸雾处理效率不低于90%,本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极小。
水环境影响:现状工程废水分为四类,分别是含铜清洗废水、外排含铜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和不需要处理的清净下水即纯水制备浓水。含铜清洗废水经厂区含铜废水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外排含铜综合废水经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项目废水排放量少,且能达标排放,厂区内严格做好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音源有空压机、空调机房、冷冻机等、车间吊车等运输工具、各类水泵、污水处理站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源在70~95dB之间。为达到有效降噪的目的,分别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弹簧、置于室内及加装消音器等措施进行降噪。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与敏感点距离较远,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环境影响:一般生产性固废主要为废铜箔边角料、含铜废水处理污泥,均属可回收利用资源,废铜箔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含铜废水处理污泥外售给有关回收单位再利用。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后统一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废活性炭、含铜滤渣,含废活性炭、硅藻土、杂质等,贮存在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因此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和要求
①施工区四周应采用简易围屏,如用瓦楞板或聚丙烯布在施工区四周围屏以防尘扩散;
②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域的管理。建筑材料的堆场,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材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或用蓬布遮盖散料堆。
③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如必须在现场进行搅拌,散装水泥罐下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以防水泥散逸;
④施工期间道路扬尘量大,运输车进出的主干道应定期洒水清扫,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
⑤加强运输管理,如散货车不得超高超载,以免车辆颠簸物料洒出;坚持文明装卸;运输车辆卸完货后应清洗车厢。
(2)废水防治措施和要求
施工期主要生产废水是冲洗水、混凝土搅拌及养护用水。冲洗水及混凝土养护用水应尽可能沉淀处理后回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重视施工污水排放的管理,有效利用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杜绝不处理和无组织排放,以防止施工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和要求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装置拆除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中应采取以下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施工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尽量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以防止影响倒班工人正常休息。
②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③施工过程中各种运输车辆运行,会引起敏感点噪声级的增加。因此,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压缩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4)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装置和生活垃圾。废弃装置应运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园区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2、运行期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车间溶铜、电沉积工序产生酸雾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2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标准限制要求。
(2)废水
含铜清洗废水经厂区含铜废水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外排含铜综合废水经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排放。所有废水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
废铜箔边角料、含铜废水处理污泥,均属可回收利用资源,废铜箔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含铜废水处理污泥外售给有关回收单位再利用。生活垃圾可集中收集后统一外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活性炭、含铜滤渣,含废活性炭、硅藻土、杂质等,贮存在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合理,因此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噪音源有空压机、空调机房、冷冻机等、车间吊车等运输工具、各类水泵、污水处理站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声源在70~95dB之间。为达到有效降噪的目的,分别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弹簧、置于室内及加装消音器等措施进行降噪。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与敏感点距离较远,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位于新疆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厂址选择合理;建设期及运行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轻;项目建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目标。但考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严格落实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各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在落实并保证以上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索取报告书和公众调查表。
(2)查阅期限和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限: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发回公众调查表或提交书面意见。
(3)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主任
电话:19999559178
(4)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乙级,国环评证乙字第1228号
单位地址:河北省泊头市新兴街
联系人:王工
电话:0317-5100382 E-mail:61710996@qq.com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的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关心的问题,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环境保护措施更加趋于完善。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编制主导,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3)工作时间表
本次评价于2018年5月23日在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http://www.cjgjgxq.cn/xwdt/tzgg/)新闻资讯通知公告栏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示在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http://www.cjgjgxq.cn/xwdt/tzgg/)进行,向公众公告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
在网络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收集和统计工作。计划调查时间为3个工作日,整理统计分析时间为2个工作日。
(4)公众的地域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问卷调查的对象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选择项目区周边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周围村民、群众及相关专家等受影响人群。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公众参与调查的空间范围不小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按各环境要素最大影响范围考虑),并涵盖项目的全部敏感保护目标。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和公众,还包括项目所在地和受影响地区的基层组织代表和有关专家等。书面问卷调查表发放,应根据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确定书面问卷调查表的发放数量,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数量应不少于500份,回收的有效书面问卷调查表数量应大于发放总量的90%。
(6)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评价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在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址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我公司或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或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我公司及环评单位咨询。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现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
(8)信息反馈的安排等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基本情况及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我公司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我公司和环评单位设专职人员收集整理公众反馈意见。
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我公司、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本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4、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5、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6、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7、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9、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10、对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1、对本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12、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13、是否同意工程建设;
14、对建设项目环保工作的预期。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我公司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8年6月20日起,到2018年7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新疆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上一篇: 昌吉高新区2017年融...
下一篇: 关于征集影响营商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