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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2018年环境监测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6-07 21:54:36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经昌吉高新区政府采购办批准,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即采购人)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拟对委托方的昌吉高新区2018年环境监测中介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定点服务企业。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JGXJSCYKFQ—2018—0115

二、招标内容:昌吉高新区2018年环境监测中介机构,定点服务期限一年。

三、预算资金:150000元(壹拾伍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

3、投标单位有不少于1项参加政府委托监测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单位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5、有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的计量体系认证合格证书。

6、属于自治区环保厅公布的自治区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化监测机构名单内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近三年内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良记录。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以上资质查验文件需单独提交(资质查验文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投标单位请在http://www.cjgjgxq.cn/zfcg/27226.htm下载附件《昌吉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无误并盖章,以此作为报名依据。领取采购文件时按照《投标报名登记表》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时查验)

2、请投标单位做好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报名时提交。具体内容请在http://www.cjgjgxq.cn/zfcg/27226.htm下载附件;

3、领取时间:2018年6月7日—2018年7月 10日(不含节假日)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凭投标人资格证书原件及报名资料领取。(携带U盘)

    4、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11日北京时间16:30;

5、开标地点: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高新区管委会二楼招标交易大厅)。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开标与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昌吉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jgjgxq.cn/);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赵啸添     电话及传真:0994-2260153  邮编:831100

   高新区环境保护局:    史迎海  0994-2260130

九、详细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人才大厦。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