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 IPv6
登录
当前页面: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保建设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环境质量公示(2026年第三季度)
发布日期: 2026-10-15 16:42:50 来源: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次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一)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为昌吉高新区,监测点位位于高新区智汇公园污染源监测点。

(二)监测指标

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速、风向)、能见度。

(三)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HJ 633—2026)、《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监测〔2018〕19号)评价6项污染物。依据《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补充规定》(环办监测〔2016〕120号)及《关于沙尘天气过程影响扣除有关问题的函》(环办便函〔2020〕76号)要求对受沙尘天气过程影响的颗粒物浓度进行审核及扣除工作,并作为评价、考核和排名依据。

(四)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26)评价,2026年7—9月,高新区优良天数比例为95.7%,同比100%,下降4.3%;PM2.5平均浓度11.4µg/m3,同比上升28.8%;PM10平均浓度49.8µg/m3,同比上升57.0%;SO2平均浓度4.6µg/m3,同比下降36.0%;NO2平均浓度20.6µg/m3,同比下降11.8%;CO平均浓度0.48mg/m3,同比上升48.8%;O3-8H平均浓度108.3µg/m3,同比上升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