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骆甘霖乳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骆甘霖乳业有限公司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该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明路与科技大道交汇处新疆骆甘霖乳业有限公司院内,中心坐标东经87°5′15.644",北纬44°5′28.795",东侧为新疆骆甘霖乳业有限公司在建厂房,西侧为围墙,其他两侧为空地。项目安装3台4t/h燃气锅炉,总投资22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根据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三、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燃气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并满足《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排放浓度限值小于50mg/m3。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废水为清净下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L排入市政管网,最后进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内储存。
(五)做好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设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落实报告表中规定的监测计划,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六)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27t/a;SO2:0.20t/a;NOx:0.51t/a。倍量替代颗粒物:0.54t/a;SO2:0.40t/a;NOx:1.02t/a。颗粒物从新疆博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场全封闭无组织治理项目中落实;二氧化硫从昌吉市远疆金冠食品有限公司拆除4台20t/h燃煤锅炉项目中落实;氮氧化物从昌吉高新明德热力有限公司2×35t/h锅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中落实。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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