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0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10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人才大厦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新疆钢之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防火涂料项目 | 昌吉高新区经六路15号(租赁新疆鑫宏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厂房) | 新疆钢之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首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 | 彩色沥青、乳化沥青、道路标线涂料、标识标牌生产制作建设项目 | 科技大道9号新疆泰兴华通建设有限公司厂区内 | 新疆泰兴华通建设有限公司 | 昌吉市新瑞鑫诚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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