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5-10-23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 名 称: | 关于举办昌吉高新区“三新”领域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 ||
园区各党组织: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适应新时代党建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宽园区党务工作者视野,提升综合素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园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州党委组织部《昌吉州2025年党员干部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昌州党组〔2025〕19号)文件精神和《昌吉高新区2025年“三新”领域党建“整园升级赋能”工作方案》安排,拟于2025年
11月底、12月初在福建举办昌吉高新区“三新”领域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29日—12月6日(共8天,含往返2天)。
二、培训地点
福建省(具体地点待定)
三、培训对象
昌吉高新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机关)
四、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采取专题授课、实地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经验和企业发展现状,重点学习经济发展趋势、新兴领域党建实务、党建品牌等内容。观摩学习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等内容。
五、有关要求
(一)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参训人员选派工作,原则上近两年已赴内地参加各类培训人员的不予考虑,每个党组织至少推荐选派1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一经上报(报名表附后),不得随意调整,学员培训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任何工作任务。在外培训期间产生的培训费由高新区财政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二)各选派单位对参训学员身体健康状况严格审核把关,不得选派患有精神病、心脑血管疾病,处于孕期等不适宜参训的人员。
(三)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开展座谈交流活动,请每位学员提前做好准备。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要交一篇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并在本单位进行述学活动。
昌吉高新区组织部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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