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10-19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做好昌吉高新区2023年度秋季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 |
昌吉高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新区派出所,消防大队,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昌吉市《关于做好昌吉市2023年度秋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0月24日,开展昌吉高新区2023年度秋季义务植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2023年10月24日上午10:30
二、地 点:如意路(创业大道-辉煌大道)两侧、特变企业对面
三、参加人员:
1.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2.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生(由综合办负责通知);
3.消防大队(由综合办负责通知);
4.各片区企业(由各片区负责通知)。
四、组织领导
昌吉高新区成立秋季植树领导小组
组长:马志学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赵 勇 综合办公室主任
韩 勇 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负责人
秋季植树领导小组根据责任分工,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韩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秋季植树工作的推进。
第一组:苗木放线组
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组 长:王 海
副组长:王 涛
成 员:苏宇杰、张青、刘霄选、付斌、原连俊、牛东明
主要职责:负责2023年秋季植树所需苗木的选树和苗木拉运工作,包括所有到场苗木的接收及验收工作(根据招标要求,通知苗木中标单位将中标苗木应送达市政中心指定地点,并逐棵放置至植树场地树穴内)。
第二组:机械管理组
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组 长:傅 明
副组长:戴香雄
成 员:李明骏、马明、马忠超、赵军政
主要职责:做好2023年秋季植树机械管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检查植树场地是否平整;现场是否清除杂草杂物;验收开挖树坑数量、犁地、旋耕、开沟亩数。
第三组:联络保障组
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建材片区、创新片区、科技片区、腾飞片区
组 长:赵 勇
成 员:综合办公室、建材片区、创新片区、科技片区、腾飞片区
主要职责:综合办公室负责联络机关干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大队参与义务植树工作,并将参与人数报市政中心汇总分配;四个片区负责联络企业参与义务植树工作,并分配植树任务。
第四组:后勤保障组
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组 长:赵秀芬
副组长:姜文英
成 员:郑玲、芦清荣、刘逸卓、李万庭
主要职责:做好各单位、部门协调工作,做好植树任务分配工作,材料及车辆保障。
第五组:安全保障组
责任单位:高新区派出所
主要职责:做好义务植树期间人员及车辆安全保障工作,对植树活动开展期间对相应道路进行封堵。
第六组:植树验收组
责任单位: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组 长:傅 明
副组长:冉生超
成 员:李树国、王友涛、戴香雄、盛飞、付斌、曲鸿悦、许倩等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做好2023年秋季植树的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植树场地是否平整;现场是否清除杂草杂物;开挖树坑数量;植树现场栽植苗木数量等。
五、任务领取
昌吉高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派出所、消防大队、辖区各企事业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下午18:00准时到如意路与创业大道平交口处统一领取植树任务。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好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植树任务。
2.各单位按照苗木栽植技术的要求,认真做好苗木栽植、扶正、覆土、排列整齐等工作,各单位劳动任务完成后,需经各植树点技术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且不返工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必须重新种植直至验收合格。
3.各单位、各企业自行准备植树工具(铁锨、手套等),管委会机关干部于10月24日10时40分乘坐大巴前往植树场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大队、各企业自行安排车辆前往。
4.高新区派出所负责植树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5.高新区综合办宣传科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6.市政中心负责分配植树任务和验收工作。
昌吉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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