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澜农业科技(新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君澜农业年产5万吨水溶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租赁昌吉市爱互玛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车间及办公楼,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2′21.063″,北纬44°6′11.917″。项目东侧为经五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昌吉高新能源经五路供热站、北侧为昌吉州中再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3条年产5万吨肥料生产线,分别是3万吨/年大量元素生产线,1万吨/年复合肥生产线和1万吨/年水溶肥生产线。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万元。
根据新疆东方信海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
三、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和复合肥生产线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B级标准45mg/L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入昌吉高新海天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收集尘、废渣集中收集后回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机油集中收集于危废贮存点内,危废贮存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运营期颗粒物:3.19t/a;倍量替代颗粒物:6.38t/a,指标从2023年昌吉市世安家美门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生态木门生产搬迁项目中落实。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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