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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22年3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 受理及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3-10 10:14:31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202239日高新区环保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1〕40号)的有关规定,以下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行政许可,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239日-20223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科技大道9号人才大厦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83110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疆御食坊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面制品及3000吨豆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疆御食坊食品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水木中科帝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9号中心地理坐标为E87°55.21N44°538.18″。项目区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区东侧北侧均为空地西侧新疆植研曜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侧骆甘霖特色乳业加工产业园。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租赁新疆爱为群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厂房。租赁总面积为5180m2,其中生产车间3000m2,仓库1500m2,储藏车间500m2,办公及宿舍180m2,园区配套环卫、道路、绿化及变配电等设施。建设规模年产8000吨面制品及3000吨豆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运营期本项目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气浮+水解酸化+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钢筋混凝土池体,处理规模为50t/d))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锅炉燃烧时尾气采用低氮燃烧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行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浓度≤2mg/m3要求。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豆渣外售有机肥厂进行综合利用;边角料收集后返回和面工段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