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20年7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受理及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0年7月6日高新区环保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关于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新环环评发〔2020〕40号)的有关规定,以下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行政许可,现将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同步进行。公示期为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科技大道9号人才大厦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万吨方便食品、药食同源预拌粉、杂粮、200吨小麦胚芽油、500吨宠物食品项目 | 州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拓大道北侧 | 新疆盛康德发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厂址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7°07′57.32″;北纬44°03′57.25″,北侧为规划建设用地,东侧为规划建设用地及吉礼路,南侧为开拓大道,隔路为在建天山面粉深加工厂,西侧为规划建设用地。占地面积58197.96m2,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7万元。 | (一)运营期本项目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制冷剂组废水与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进入园区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在主要为预拌粉产生的粉尘,通过面粉储罐罐顶配套设置六套脉冲除尘系统对排放的含尘废气进行收集除尘处理;本项目生产辅料山药粉、大豆粉、玉米粉、枸杞粉为粉末状物质,生产线设置粉罐储存,罐顶配套设置四套脉冲除尘系统对排放的含尘废气进行收集除尘处理。大米精选及宠物食品加工均在群密闭工艺系统中进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设置抽油烟机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本项目运营后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不合格产品,车间除尘器内收集的粉尘,车碱炼工序残皂、废包装袋、过滤结晶体、饼粕、杂物、玉米渣及杂物全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危险固废: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