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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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米歌神疆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州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生物科技园区 | 新疆米歌神疆食品有限公司司 |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生物科技园区,项目区东侧为绿化带;南侧为阿比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昌吉市双睿食品有限公司;北侧为开拓大道。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44°04'15.93",E87°06'45.54"。占地面积8000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 (一)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进入园区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在面粉投料、混料工序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为了减少粉尘量的产生,项目采用封闭投料装置,由于面粉因此粉尘主要沉降在车间内,几乎不会排放到外环境空气中。沉降至地面的面粉,通过地面清扫收集后,同生产固废一同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产生的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处理效率不低于60%,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本项目运营后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过保质期的退还产品,全部外售作为饲料;鸡蛋壳与外包装材料、废手套口罩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2 | 年产7.3万立方注塑家居用品生产建设项目 | 州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金桂芳香时代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贵州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坐标:E87°6′2.97742″,N44°4′36.49722″。项目北侧为沪霍线,西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空地,700m处为环城南路,东侧为工厂,400m处为鼎盛路,西北侧为新疆益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一)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进入园区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运营期本项目生产过程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产生的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处理效率不低于60%,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 (三)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厂界噪声强度经减振降噪后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本项目运营后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废塑料边角料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项环保设施有效运转,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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