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19年5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9年5月28日-6月3日高新区环保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8日-2019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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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人才大厦301办公室,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新疆闽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PE管材生产项目 |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区 | 新疆闽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国泰民康职业环境检测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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