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8年11月25-27日高新区环保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260245(兼传真)
通讯地址:人才大厦508办公室,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庭院天然气管道及CNG减压撬项目 | 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 |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新疆蓝山屯河聚酯有限公司庭院天然气管道及CNG减压撬项目.docx
上一篇: 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
下一篇: 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