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2260245(兼传真)
通讯地址:高新区人才大厦508办公室,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正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多(单)晶冰糖及赤砂糖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新疆正德糖业发展有限公司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高新区创新大道和祥和路交汇处,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葡萄树食品有限公司,西侧为规划道路,北侧为真椒傲和天宏润两个公司厂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4′25.40″,东经87°05′50.91″。项目总占地面积18401.7㎡,建设生产车间2栋,办公楼1栋,仓库1栋,以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多晶冰糖6000吨,单晶冰糖12000吨,赤砂糖2000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2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项目生产和冬季供暖由园区集中供热提供。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溶糖异味和食堂油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蒸汽通过车间集气排风系统由屋顶排气扇向外排出,煮糖等工段产生的糖味经车间换气扇排出,严禁异味扰民引起投诉。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少量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离心甩干机等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6)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厂。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
2 | 新疆友发通达管道保温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聚氨酯保温管生产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新疆友发通达管道保温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昌吉高新区,项目区东侧为经七路,南侧为空地,西侧和北侧为规划道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7′48.61″,东经87°01′35.95″。项目总占地面积20138.01㎡,总建筑面积8848.42㎡,建设生产车间3栋,办公楼1栋,以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设聚氨酯保温管生产线1条,年产聚氨酯保温管6000吨,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项目运营期生产和冬季采暖均使用电加热。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钢管表面抛丸除锈工段产生的粉尘由自带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聚乙烯加热和聚氨酯发泡工段上方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放非甲烷总烃废气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6)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边角料、废发泡剂、废活性炭及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和废发泡剂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
3 | 新疆鑫锐翔防腐保温管道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聚氨酯保温管生产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新疆鑫锐翔防腐保温管道有限公司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昌吉高新区,项目区东侧为经七路,南侧为腾飞大道,西侧为规划道路,北侧为空地,项目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7′47.11″,东经87°01′33.02″。项目总占地面积12666.17㎡,建设生产车间2栋,办公楼1栋,以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木塑护墙板材料20万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2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和食堂油烟。投料和搅拌等工段加强密封,配套集气罩,粉尘收集后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挤出机上方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放废气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等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6)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边角料、废活性炭、收集的粉尘及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上一篇: 昌吉高新区环保局关...
下一篇: 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