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高环发〔2018〕19号
新疆大众蓝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新疆大众蓝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新型聚苯乙烯保温板与酚醛树脂泡沫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租赁昌吉威尔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一栋厂房,该厂房东面为空地,南面为创业大道,西面为生活区,北面为考力特节能有限公司,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4°05'38.7〃,东经87°03'44.85〃。项目厂房总占地面积2000m2,生活设施依托厂区原有已建工程。项目建设两条保温材料生产线,建成后年产酚醛树脂泡沫塑料板4万m3/a,挤塑板苯乙烯板7万m3/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设备安装期间环境管理工作。车载物料采用篷布遮盖,合理安排设备安装时间,防止噪声扰民,产生的垃圾妥善处理。
(二)项目生产用电加热,冬季采暖由园区集中供热。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挤塑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确保厂界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无工艺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桶由厂家统一回收,废包装袋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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