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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众力建材有限公司20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及5000平方米工业、民用车库门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03-12 23:13:43 来源: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高环发〔2018〕8号

 

新疆众力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新疆众力建材有限公司20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及5000平方米工业、民用车库门生产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以下简称《环评变更说明》)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昌吉高新区新疆众力建材有限公司厂内,东侧隔建设路为徐工商品砼有限公司,南侧隔科韵路为市政公司,西侧为禹克防水公司,北侧为五岳建材有限公司,中心地理坐标E:87°08′18.8″,N:44°05′26.6″。本项目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新增新增120㎡喷漆房,新增一条喷漆生产线,使用水溶性醇酸树脂底漆防腐涂料对钢结构及C型钢进行喷涂。变更后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6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环评变更说明》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变更说明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运营期喷漆使用干式喷漆烘干室,采用折流板+过滤棉网去除漆雾颗粒物,并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有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产生的喷漆固废为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立标识牌,妥善处置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过滤网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5号)进行管理。

(五)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