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8年2月11日高新区环保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23日-2018年3月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260245(兼传真)
通讯地址:科技大道9号221办公室,邮编8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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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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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大众蓝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新型聚苯乙烯保温板与酚醛树脂泡沫板生产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新疆大众蓝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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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鑫齐鸿途有限公司年产2万m3轻匀制防火保温板生产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新疆鑫齐鸿途有限公司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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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新友泰商贸有限公司节能环保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
昌吉高新区 |
新疆新友泰商贸有限公司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1:新疆大众蓝天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新型聚苯乙烯保温板与酚醛树脂泡沫板生产项目.doc
附件2:新疆鑫齐鸿途有限公司年产2万m3轻匀制防火保温板生产项目.doc
附件3:新疆新友泰商贸有限公司节能环保装饰材料生产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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