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高环发〔2017〕39号
昌吉市睿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昌吉市睿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米的钢化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6号,项目北侧为东方希望和托美托公司,南侧为希望大道,西侧隔经三路为天和小区,东侧目前为闲置厂区。项目占地面积4000m2,建成后年产10万平米钢化玻璃,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5.79万元。项目属于补办环评,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冬季采暖使用园区集中供热。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磨边粉尘、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磨边生产才用湿法工艺,产生的粉尘被水冷却水带走,进入沉淀池;注入硅酮胶固化过程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方式排放,需加强车间通风,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生产废水。项目磨边和和清洗玻璃废水经沉淀池沉淀静止后上层清液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玻璃粉末、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边角料、玻璃粉末、废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
(五)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接受环保局对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及安装情况的随机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后向高新区环保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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