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高环发〔2017〕37号
新疆爱为群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新疆爱为群食品制造有限公司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局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大道北侧地块,东侧为新奥果汁公司,南侧为科技大道,西侧为天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项目总占地面积23333.45 m2,建筑面积12928m2。本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建成后年产1800吨欧洲特色冰激凌、1800吨饼干。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3万元。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另行申报审批。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栏,必须经常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道路实行混凝土硬化,车载物料及物料堆放要用蓬布遮盖,避免扬尘污染;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地面植被。
(二)运营期生产蒸汽和冬季采暖由园区热源厂提供。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面粉倾倒、筛分、搅拌过程中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食堂餐饮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保证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主要含奶品,在厂区建设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过处理后废水中各项水质指标与生活废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应配套减震隔声等辅助装置,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生产过程产生的包装袋和生活垃圾。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脱水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包装袋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回收利用。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并按要求标识。
三、建设单位要认真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竣工后向高新区环保局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负责。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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