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和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环办便函〔2025〕421号)要求,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公示,该单位符合试点要求,我局于2026年1月9日向新疆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小微企业收集试点)》,现对该企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CJZXW-01
法人名称:新疆鼎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群
经营设施地址: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材片区昌吉先导工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中心坐标为N44°5'319.433",E87°8'2.246")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HW08废矿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01-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HW12燃料、涂料废物900-299-12,HW29含汞废物;900-023-29;HW49其他废物900-039-49,900-041-49,900-045-49,900-047-49;HW50废催化剂900-049-50。
收集服务范围:昌吉回族自治州范围内(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5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6年1月9日—2026年12月31日
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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