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28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8日-10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2597092
通讯地址:人才大厦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8311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1 | 新疆翼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工业涂料项目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21号 | 新疆翼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湘永丽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 | 新疆鸿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万m³石墨烯挤塑板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希望大道50号 | 新疆鸿顺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嘉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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